
见你》是大学临近毕业的时候,一边写论文,一边想安宁和莫庭,但真正动手写是毕业后做第一份工作那会儿。 上班的时候,电脑旁边放一本小本子,想到什么就记录下来,「安宁今天要去献血了,就要碰上徐莫庭了,碰上后两人说点什么呢?」然后大半天都在想,莫庭上了献血车会有啥表现? 晚上睡觉的时候,枕头边小本子和笔也是常伴的,睡前灵感比较多,想到什么,就摸黑写下来,然后白天,很艰辛地判断自己究竟写的是啥,莫庭到底做了啥。唔,字要不要这么难看啊。 我写文,总是习惯性地将里面的人物想像成现实中活生生存在的人。 不管我有没有在写他们,他们都是在那里的。 所以2010年写完《最美》后,我也总是会常常想起他们。 有时候跟朋友出去逛街,就会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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